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消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消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把我市建成京津冀地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最少、收费与罚没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的城市,市政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根据市审改办提交的《廊坊市2006年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清理情况的报告》,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我市有5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入日常工作和改变审批性质;取消收费事项107项、涉及109个收费标准,降低收费事项19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转入日常工作和改变审批性质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档案局:8项行政审批事项改变管理方式转入日常工作
1、“小型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档案处置”
2、“国有破产企业档案销毁”
3、“申报档案开发利用优秀服务成果奖”
4、“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审核”
5、“岗位培训任课教师批准审核”
6、“岗位培训办理审批”
7、“聘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评审员”
8、“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二)残联:2项行政审批事项改变管理方式转入日常工作
1、“残疾人就业证发放”
2、“申领《残疾人证》”
(三)水务局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防洪安全评价”;此2项合并为1项审批
2、“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书审批”:此项更改为“在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书审批”,审批改为审核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此项审核改为审批
(四)民宗局
1、“少数民族成份确认”、“少数民族成份更改”:此2项合并为1项核准
(五)质监局
1、“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资格(锅炉维修)审核”、“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发证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年检登记”:此3项合并为1项核准
2、“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此项改变管理方式转入日常工作
3、“定量包装商品标识备案”:此项审批改为备案4、“接收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开工前的告知”:此项审核改为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