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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环境监察支队从2007年6月1日起,对河南银鸽公司和漯河市钛白粉厂每天黑河生态调水量进行监督,结合调水工程流量计,保证河南银鸽公司调水量不少于10000m3/d,钛白粉厂调水量不少于20000m3/d,每周一将调水量监督数据报局污染管理科。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所有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达到市定水质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黑河、三里河和柳支河的新建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80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15mg/L;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黄龙渠的新建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80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20mg/L。局开发监督科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及我市确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经建成的责令其停止生产。
  三、继续实施河流水质同步监测方案
  黑河流域:继续加强对黑河--漯上桥的水质(包括COD、氨氮、pH)、水量监控,并对市民营工业园排污渠进行监控。增设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和出水水质监测,重点监测项目为流量、COD、氨氮,对市污水净化中心进出水水质每周要进行一次采样监测。市环境监测站要实施黑河-漯上桥、民营工业园排污渠、市污水净化中心进出水水质同黑河-漯邓桥水质断面同步监测,每周一之前向局领导报送一次黑河-漯上桥、市民营工业园排污渠和黑河-漯邓桥、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和出水水质、水量监测数据,同时抄送局污染管理科。
  沙颍河流域:加强柳支河-阎陶、塔河-何庄桥、昆仑路入塔河口、塔前王入塔河口、尧河-郾襄路桥、吴公渠入颍河口、柳河-陈村闸(或柳河-坡杨李闸)等7个断面水质、水量的监控。
  郾城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要实施柳支河-阎陶断面、塔河-何庄桥断面与柳河--陈村闸(包括柳河--坡杨李闸)同步监测;实施吴公渠入颍河口、柳河-陈村闸(或柳河--坡杨李闸)入颍河口断面和颍河址坊水质断面的同步监测。每月1号、16号对以上断面进行采样,每月5号、20号之前向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报送一次柳支河-阎陶断面、塔河-何庄桥断面、昆仑路入塔河口、塔前王入塔河口、尧河-郾襄路桥、吴公渠入颍河口、柳河-陈村闸(包括柳河-坡杨李闸)等7个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数据。
  对尧河-郾襄路桥、吴公渠入颍河口、柳河-陈村闸(包括柳河-坡杨李闸)等3个断面,郾城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采样后报市环境监测站实施同步监测。郾城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3个断面进行的水质采样尽量同周口环境监测站对颍河-址坊断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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