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特色栏目:各县(市、区)政府及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地情况开设一些特色栏目,以反映各地区特色。
二、 统一分配网址
(一) “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将统一为各县(市、区)及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分配网址,形式为***.lf.gov.cn,***代表各县市区名称的中文拼音全称,如anci.lf.gov.cn。(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二)已有网站的可以将原有网址指向所分配的网址,没有建立网站的可以向国家授权域名办理机构申请一级域名(如anci.gov.cn)后可把新申请的网址指向所分配的网址。
三、 上报材料要求
(一)文字:1、必须按照“县市区频道”栏目设置要求的分类内容上报,要翔实、准确和注意时效性。要求为WORD文档;2、各县(市、区)宣传口号,要求16字以内。
(二)图片:1、代表地理位置优势;2、代表本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3、领导(书记、政府领导)照片(数码大二寸蓝底免冠照片),要求为电子版,*.jpg格式。
(三)视频:代表本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宣传片,格式为*.wmv或*.mpeg,如果没有能力转换可邮寄光盘。
四、 管理及维护
(一)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由本级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建设和管理。
(二)“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将与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县市区频道”管理维护沟通渠道,上报材料时请上报“县市区频道”的负责部门名称,负责人及专职维护人员的姓名、电话及邮箱(必须使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统一分配的),请认真填写附表3。
(三)移交后用于管理和维护的网址、用户名及密码请于2007年5月30日前向“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索要。
(四)“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将统一为各县(市、区)及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分配联系用信箱,分配情况详见附表2,邮箱密码请于4月10日后咨询“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