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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县市区频道”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县市区频道”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www.lf.gov.cn)由廊坊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承办,廊坊市经济信息中心(“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

  “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是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河北”在廊坊的唯一分节点,是以“中国廊坊”政府网为中心站点,以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直各部门网站为分站点的网站群。“中国廊坊”政府网是政府面向社会的重要政务载体、信息平台和服务窗口。

  为了加强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加大对县(市、区)的宣传力度,“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现有平台,经过积极筹备,决定开通“县市区频道”(包括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县市区频道”栏目设置

  (一)概况:为形象宣传类栏目,包括本地区的基本概况(地理位置、区位优势、行政区划、资源状况、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土特工艺、民族宗教)、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区域特色,各行业的新风新貌等二级栏目。旨在宣传本地的特色,展示本地的形象,提高本地的知名度,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资讯:包括政务、经济、社会以及科、教、文、卫、体等多方面反映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态信息,内容应强调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县市区领导专题:包括领导(书记及政府领导)简介、领导讲话、出席活动、出席会议四个二级栏目。

  (四)政务:包括政府公告、各项法律法规、政府下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同企业和公众关系密切的文件、部门业务数据、收费标准等栏目。

  (五)经济:包括经济概况、特色经济、支柱产业三个栏目。

  (六)投资:包括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投资动态、园区建设4个二级栏目。

  (七)项目:包括最新招商项目、项目动态、项目企业名称三个二级栏目。

  (八)县长信箱:为与民互动类栏目,包括政府领导人信箱。通过此类栏目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互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将统一分配各县(市、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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