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漯河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四)验收阶段
  2008年4-6月,省环保局对我市上报的调查数据和报告进行审核、验收。
  六、工作成果
  1、形成漯河市POPs状况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原始资料的文本材料及电子版本。
  2、调查数据导入环保总局统一发放的POPs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的分析、汇总,生成电子数据。
  3、列出漯河市二恶英类POPs污染源名单和沙虫剂类POPs废弃物清单。
  七、有关要求
  1、开展POPs 调查是我国履行POPs 公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县区环保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开展POPs 调查与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和环境危害警示教育,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提高对其危害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注POPs 调查的良好氛围。
  3、各县区环保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依法对POPs 类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

  附件2: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POPs类污染物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倪红光 (漯河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巧焕 (漯河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张清峰 (漯河市环保局开发科科长)
  崔丽平 (漯河市环保局计划科科长)
  王向工 (漯河市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曹耀东 (漯河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杨耀伟 (漯河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
  二、工作组
  组长:
  付祖江 (漯河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洪世杰 (漯河市环保局监测站副站长)
  成员:
  黄红卫 (漯河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
  李 波 (漯河市环保局计划科)
  武宪民 (漯河市环保局监察支队)
  霍 林 (漯河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盛络毅 (漯河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李俊峰 (漯河市环保局监测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红卫  电  话:2124049
  电子信箱:lhhbjwgk2006@sina.com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