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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漯河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四、技术路线与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准时间
  为了增强调查信息的可靠性,方便数据库设计,污染源有关信息以2006 年为准(标明具体填写年限的除外)。为与全国污染源调查保持一致,本次调查的二恶英排放数据将以2007 年监测数据为准。
  (二)主要任务
  2006-2007 年调查全国二恶英类POPs 重点排放行业污染源的情况,二恶英类POPs 的排放源调查范围为以下17 类重点排放源。它们是:1、废弃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弃物焚烧、一般工业废物废物焚烧、焚烧废旧导线回收金属);2、制浆造纸;3、水泥生产;4、铁矿石烧结;5、炼钢生产;6、焦炭生产;7、铸铁生产;8、镀锌钢生产;9、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10、镁生产;11、黄铜和青铜生产;12、2,4-滴类产品生产;13、三氯苯酚生产;14、四氯苯醌生产;15、氯苯生产;16、聚氯乙烯生产;17、遗体火化。企业自有的焚烧炉纳入调查范围。
  此项任务是本次调查的重点,是各县(区)环保部门需完成的主要工作。通过调查要形成各地二恶英类POPs 排放源清单,并筛选出需重点管理的对象。具体调查方法按《二恶英类POPs 调查指南》执行。调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
  五、调查时间安排
  (一) 培训与部署阶段
  2007年3-5月,市环保局按国家总局和省环保局通知精神,对所属各单位和企业进行培训,部署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二) 调查实施与指导阶段
  2007年5-7月,各单位根据调查指南(参照国家总局实施方案)对辖区的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流通领域沙虫剂类POPs等进行调查。
  2007年8月,市环保局组织对各单位POPs状况调查工作进行中期考评总结,各县区环保局应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POPs状况调查工作中期总结报送市环保局,总结中应说明调查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列出解决方案。市环保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对下一步的调查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
  (三) 调查数据分析汇总与总结阶段
  2007年12月底前,各县区环保局对POPs状况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连同原始资料一式三份(含纸件和电子件)上报至漯河市环境保护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工作组。市环保局POPs类污染物调查工作组于2008年2月底前对各县区环保局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分析,输入全国POPs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信息的生成与分析,形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通过市环保局POPs类污染物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省固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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