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不断丰富和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要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设备和功能,区、(市、县)至少要建立一所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街道、乡(镇)要设立老年活动站;有条件的居(村)委会要设立老年活动室,“十一五”期末,力争60%的村老年协会有老年活动场所;要整合城乡各种社会资源,抓好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图书室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开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各种知识讲座,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人运动会以及各类老年体育竞赛活动,开展老年旅游休闲、养生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4、住房和生活环境建设。要按照《城市和村镇老年服务设施规划设计规范》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逐步完善各类老年设施的建设。对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要加以改造,增补无障碍设施。到2010年,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改造率达到50%;要积极实施城市交通无障碍工程,加强道路改造,加快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的研制开发工作,逐步提高公共设施无障碍的比例。

  (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加强法制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列入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老龄办应会同司法、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区(市、县)新闻媒体应把老龄工作列入宣传报道内容,对老龄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老龄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