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年7月31日 苏农机办〔2006〕25号)
各市、县农机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结合江苏农机化发展实际,省农机局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
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7月28日)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江苏农机化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机械化是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现代农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一)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是改造传统农业最主要的手段,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从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业机械化是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的重要载体。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必须用先进的机械装备农业,用先进的技术改造农业,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能有效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平衡增产和农业节本增效,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广大农民通过购买经营农机,发展农机服务业,既可以吸纳劳动力就业,又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能有效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培育新一代农民。农业机械化还可以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装备条件。
(二)充分发挥农机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机化工作的领导,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争取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多渠道增加投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拓宽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农机化又快又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