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一)南京江苏农机科技示范园建设
为加快江苏农机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2006年江苏农机科技示范园,将重点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引进推广、培训工作,在园区内对新型农机具,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培训等工作,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水稻、农副产品加工等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培训以及园区机耕道路的改造等。
项目申报要求:由南京江苏农机科技示范园申报,省财政补助60万元。
(二)省农机化示范县(基地)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农机化示范工作,选择一批基础好、工作有特色的县(市),作为“十一五”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并分年度实施。在项目区的选择上相对集中、连片,适宜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展现出现代农业机械的优势;项目实施区政府重视农机化发展,有政策扶持发展新型农机具,农民对新型农机具有较强的需求和一定的购买力。
2006年省计划安排宜兴、金坛、海门、宿迁市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江都、金湖、大丰7个县实施省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过组织实施水稻、油菜、茶叶、竹笋、桑蚕、“四青”作物及设施农业机械化等示范项目,突出特色,形成规模,打造品牌,实现区域和全省率先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实现“两个率先”要求的农机化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示范县(市)在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头和率先的作用。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机具及配套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及总结等。
项目申报要求:宜兴、金坛、海门、宿迁市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江都、金湖、大丰7个县(市)农机局,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控制在15万元以内。
附件5:
2006年省级农机化项目申报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现状(包括项目现状、必要性、指导思想等)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目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时间
四、资金来源及投向(明细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