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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农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通知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
  (2.5行政征收依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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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征收项目 │  征收种类  │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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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业机械监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   │        │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六)按│
│   │        │       │国家规定收取和管理农业机械监理费。”  │
│   │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
│   │        │       │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   │        │       │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第二条:“机│
│   │        │       │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
│   │        │       │全技术检验时,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的│
│   │        │       │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
│   │        │       │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汽车每车次不超过100 │
│   │        │       │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每│
│   │        │       │车次不超过60元的标准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
│   │        │       │检验机构没有检测设备而进行人工检验的,按│
│   │        │       │照上述标准减半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
│   │        │       │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
│   │        │       │得收费。”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        │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组织机动车驾│
│   │        │       │驶证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
│   │        │       │驶技能考试时收取驾驶许可证考试费的收费标│
│   │        │       │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   │        │       │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
│   │        │       │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组织驾驶许可考试的│
│   │        │       │实际成本支出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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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拖拉机号牌、行驶│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
│   │证工本费    │       │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
│   │        │       │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        │       │,并全部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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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行政事业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八│
│   │费       │       │条第二款:“列入前款目录的产品,应当由农│
│   │        │       │业机械生产者自愿提出申请,并通过农业机械│
│   │        │       │试验鉴定机构进行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
│   │        │       │和可靠性鉴定。”            │
│   │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
│   │        │       │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
│   │        │       │字452号)第十条:“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 │
│   │        │       │标准另行发布。”            │
│   │        │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农机产品│
│   │        │       │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1999]100号 │
│   │        │       │、苏财综[1999]61号)第三条:“企业申请立│
│   │        │       │项的新产品鉴定、推广鉴定,由主管立项的单│
│   │        │       │位委托省农机鉴定站对新产品进行检验并收取│
│   │        │       │有关检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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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行政事业收费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和│
│   │鉴定收费    │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
│   │        │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 │
│   │        │       │苏财综[2004]160号)规定了农机修理工、农 │
│   │        │       │机轮胎维修工、拖拉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
│   │        │       │驶员等4个工种的收费标准。        │
│   │        │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和│
│   │        │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工种)技│
│   │        │       │能鉴定分类(第二批)及明确相关收费问题的│
│   │        │       │通知》(苏价费[2005]93号、苏财综[2005]23│
│   │        │       │号)规定了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营销员、│
│   │        │       │农业机械操作工、农机化技术推广员、农机服│
│   │        │       │务经纪人、拖拉机装配工等6个工种的收费标 │
│   │        │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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