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完成投资3.7亿元,主要是沿山河整治,主城区东片、西片防洪工程等。乌塔沟分洪道工程拟在2007年启动、“十一五”期间建成,150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一、镇江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36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山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原有江堤和外侧新建堤防共同构成新的长江防洪控制线,利用镇江港原港池作调蓄水库,控制港池和市区排水干河水位,整治市区河道,扩建洼地排涝泵站。主要工程包括长江防洪控制线工程、老江堤加固及老港池周边整治工程,运粮河、古运河、虹桥港整治工程,以及支河整治、排涝泵站建设等,规划总投资13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8.6亿元,完成了长江防洪二道防线建设、丹徒闸和丹徒南闸,以及光明河、虹桥港、张王庙沟、团结河、大运河上段、大港河整治,金山湖退鱼还湖工程正在实施,长江防洪控制线主要工程引航道口门枢纽工程已经开工。“十一五”末,92平方公里主城区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东、西两翼约46平方公里可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二、泰州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115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长江、新通扬运河、泰州引江河堤防作外围屏障,分通南和里下河南北两区西北、中北、东北、新区、老城5片,形成“一横、二纵、三环”水系。主要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和挡洪墙建设,分区封闭控制工程,河道整治、排涝泵站等,规划总投资23.3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5.7亿元,完成了凤凰河、翻身河、中子河、稻河等整治和西北片、中北片封闭工程。“十一五”末,70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三、宿迁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63平方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依托骆马湖、废黄河、中运河堤防为外围屏障,分旧城、河西、运东3个排水片、16个排水区。主要工程包括骆马湖、中运河堤防加固、废黄河整治、河道疏浚、增建泵站,规划总投资8.8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5亿元,进行了骆马湖堤防加固和中运河、废黄河整治。“十一五”末,63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望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社会财富高度集中。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是最重要的社会管理内容,也是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政府工作目标,切实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省辖市中心城区防洪骨干工程,形成大中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目标要求,认真分析工程建设进展相对滞后的具体原因,研究对策,强化措施,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省水利厅将定期通报全省各地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并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列为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并与省级补助实行挂钩,确保“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既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