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水稻机插秧整体推进先进乡镇、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6年12月26日 苏农机科〔2006〕26号)
各市农机局:
近两年来,全省各地积极组织实施水稻机插秧区域性整体推进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激励先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加快我省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实施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整体推进的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乡镇
近年来开展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的重点乡镇。
(二)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省各市、县、乡镇农机管理、推广部门从事水稻机插秧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的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乡镇
1.在近两年当地市、县(市、区)实施水稻机插秧区域性整体推进工作中,被列为重点示范推广乡镇。
2.乡镇领导重视,对开展机插秧示范推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3.工作力度大,措施扎实有效,充分调动了当地农户发展机插秧的积极性,发展机插秧的氛围已经形成。
4.在实施水稻机插秧区域性整体推进过程中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对当地机插秧发展有明显的带动、辐射和推动作用。
5.连续开展机插秧示范推广应用达2年以上。
6.完成机插秧面积1万亩以上,且机插秧水平达50%以上。对示范推广工作力度突出、成效显著及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机插水平可适当放宽。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直接从事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
3.业务素质好,服务技能强,积极为当地水稻机插秧示范推广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勇于探索,善于总结,为当地水稻机插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评选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