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应急储备库500吨存量、一级库4000吨存量需要政府调控启动时。
四、应急保障体系与机构
(一)保障体系。
1.市场调节保障体系。当Ⅳ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燃气企业市场调节保障措施:
(1)多渠道、多方向购进气源;
(2)限制气源流向外市区;
(3)限量或减少工业用户供气;
(4)平抑气价,严禁哄抬气价;
(5)实行进、销、储量周报制度。
2.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Ⅲ级、Ⅱ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1)有计划控制一级、二级、三级储备库气源流向,服从市应急办公室调节;
(2)停止向外市区、市内工业用户供气;
(3)启动管道燃气公司预警管道供气方案;
(4)应急指导市场燃气销售价格;
(5)实行燃气进、销、储量3日一报制度。
3.政府救援保障体系。当Ⅱ级预警无法解除,必须启动Ⅰ级预警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对特困户实施供气补贴援助;
(2)启用政府控制战略储备保障重点供气(城市管道、市中心区);
(3)发布城市管道拟分区、分级停气公告;
(4)实行瓶装气最高售价和限量供气;
(5)执行当日进、销、储量报告制度。
(二)应急机构。
1.成立惠州市燃气供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惠州海关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惠阳光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市一级、二级、三级储备库(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燃气供应信息监控、预警监测、储量统计、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