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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规划建设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惠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根据《广东省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粤建建字〔2003〕73号)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调控、妥善处置因国际油气市场货源紧缺或因战争、地震、海啸和各类突发事件等因素造成液化石油气(LPG)(含液化天然气LNG)供应紧张事件,及时保障我市液化石油气正常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满足居民生活与工业、农业、交通需要,支持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供气企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组织处置燃气供应紧张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供应。各级政府部门、供应企业在市燃气供应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预防为主,平灾(战)结合。坚持有效预防与突发应急工作相结合,重储备、轻应付,及时做好燃气供应预警、预报、监测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二、分级储备
  按照应急工作原则和应急事件的风险程度、供应状况的保障程序,结合惠州燃气供应以进口液化石油气为主、国产气或国内市场调剂为辅的实际,建立我市液化石油气四级储备应急机制。
  (一)一级储备:在临海码头建设惠州一级液化石油气储备供应库,储气量为6-8万吨(折12-16万立方米)。按6万吨(50%常储量)计算,可供全市40天用气量。
  (二)二级储备:以大诚气库设计储量1万立方米(5000吨)计,可应急全市3天供气量(现有储量3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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