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市要努力先后达到二个层次的目标,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1.第一层次目标:在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建筑物严重破坏比例很低,易燃易爆有毒设施不会造成严重破坏而引发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政府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反应,受灾居民自救互救,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迅速展开救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很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比较小。
要求具备以下四方面能力:
一是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新建建设工程要全部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在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当高于该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全面完成全市抗震减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准确客观评价出城市的易损性和抗震能力,科学预测城市震情及不同强度地震对城市的震害损失,提出城市的抗震减灾综合规划方案和城市避震疏散方案等;农村要确保80%、力争90%以上采取抗震措施;全面完成全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其危险性评价;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建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
二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建立地震公众预警系统。
三是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全面建成全市性的防震减灾应急预警指挥中心,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监控系统和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体系,具备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和灾情立体监控系统;充分利用无锡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力量,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我市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全面运转,救援力量迅速达到灾区;市区和江阴、宜兴市全部具备合理的灾难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并配有必要的救助、救生设施。
四是救灾恢复能力:市区和江阴、宜兴市全部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确保覆盖本行政区域95%以上、力争全部覆盖,震后6小时内地震灾区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时内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积极推进城市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2.第二层次目标要求: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在已经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与救援和救灾恢复四方面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在以下5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适当提高抗震设防要求;二是建立大震警示与警报制度;三是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四是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五是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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