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全省农机管理人员赴港培训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7年4月18日 苏农机人函(2007)12号)
各市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为抓紧做好全省农机管理人员赴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港澳通行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政审件(原件1份);
2.省辖市外办介绍信(原件,省属单位不须提供)1份。张家港、昆山的学员,由所在县级市外办出具;
3.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填写《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1份
上述材料,请于4月23日前送省局人事处,由我局统一至省外办办理港澳通行证。
根据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南京、南通、连云港三市的学员在接到任务批件后,自行前往所在市外办办理港澳通行证,不需向省局提供上述材料。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为保证培训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境外安全,省局将对全体学员在宁进行外事纪律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半天。报到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赴港培训费用总计11000元/人,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往返机票费、办证费、服务费等。学员单位承担6200元/人,请各有关单位此款于4月28日前汇至省局。
户名: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账号:03332113601040002247
开户行:南京市农行北京西路支行
四、注意事项
1.按有关外事礼仪规定,出席正式场合需着正装。请男士备西装、领带,女士带套装。
2.香港大部分商店可刷卡消费,国内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基本均可使用。
五、联系方式
以上情况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省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唐向阳、沈如林,电话:83275124、83275272,传真:83275124,邮编:210024,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