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农户):
具体地(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农户所在地村委会):
具体地(住)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乙方提供 (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服务。作业面积 亩,作业收费标准为 元/亩。
二、乙方对作业田块验收后,按作业收费标准,扣除各级财政补助后的作业费用后,支付 元/亩,合计 元。
三、甲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乙方承诺作业田块不出现焚烧;丙方对甲方责任和乙方承诺实施监管。
四、本合同为农机手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申领各级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其中报县、乡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各一份、省农机局一份)。乙方、丙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七、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农机手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乙方(农户)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印章) (印章)
见证方(农户所在地村委会)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章)
附件4:
示范乡镇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补助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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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 性别或单位性质 │ │
│ (组织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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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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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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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成作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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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农户姓名 │ 住址 │ 作业合同编号 │作业服务面│ 农户签字 │
│ │ │ │ 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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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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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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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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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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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补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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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级别 │ 补助标准(元/亩) │ 合计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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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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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以下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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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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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组意见 │ 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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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章) │ (章) │ (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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