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2007年5月8日 苏财农〔2007〕58号、苏农机科〔2007〕13号)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现将《200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区)、乡(镇)抓紧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落实配套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制定的2007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市审核签章后,一式5份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
200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配套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在全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综合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以主要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和省辖市周边等重点区域为突破口,以示范乡镇建设为重要抓手,兼顾一般区域,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在重点区域内明确13个重点县(区)、择优建设13个试点示范乡镇。示范乡镇分两年建设到位,第一年麦秸秆还田面积达40%以上,稻秸秆还田面积达30%以上;第二年麦秸秆还田面积达70%以上,稻秸秆还田面积达50%以上,充分发挥示范乡镇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示范推广麦秸秆全量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稻麦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技术、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等。
(二)实施秸秆还田机械及其配套动力机械的技术更新。
(三)开展宣传及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四)探索完善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办法。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