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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政务信息目录(2006)版》和《市建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目录》编制规范

  《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及样本》另发。

  三、《指南》编制标准

  《指南》是行政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结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与《申请表》等;

  (四)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

  (五)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指南》过程中,可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另发)。

  四、工作机构

  市建委《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处、档案馆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市建委《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编制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赵治涛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部门、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材料的整理报送。市建委信息中心负责汇编工作,城建档案馆馆长王策具体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6月28日前,各部门和单位确定负责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并将名单上报至委办公室。

  (二)7月10日-7月15日,编制办公室对各单位负责编制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

  (三)7月16日-8月15日,各部门和单位编制完成本部门或单位的《目录》和《指南》,并提交至委办公室。

  (四)8月16日至8月31日,委法规处、机关党委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和单位提交的《目录》和《指南》进行审核。

  (五)9月1日至11月30日,市建委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完成市建委《目录》和《指南》的汇编工作,并全面进行网上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指定专门人员牵头组织本部门或单位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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