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统计制度的通知
(大建委发[2006]165号)
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系统反映我委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统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统计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系统反映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许可统计,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法制机构的规定,对行政许可及与行政许可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和分析。
第三条 行政许可统计资料是运用统计方法取得的、以数据形式反映我市行政许可状况的统计信息的总称,包括统计数据、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等。
第四条 行政许可统计的主要任务是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和提供统计资料,全面、准确、系统反映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全貌,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和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机关处室,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应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