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找问题,纠正处理。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查找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
(三)抓好整改,规范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要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
(四)检查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省局要组织力量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省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肃查办案件
(一)充分认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性。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把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坚决防止对商业贿赂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二)认真排查、查处案件。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自查自纠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已掌握的重要案件线索,抓紧查处。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投诉,拓宽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坚决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
六、几点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把宣传教育、弘扬正气、倡导先进贯穿始终,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把查处案件贯穿始终,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贯穿始终,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