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环保局负责线网、变电所环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变压器电磁辐射的实测结果,确定高压线网、变压器周边各类建筑的安全距离,提供给市规划部门确定线廊、变电所的位置。
(五)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和我市“十一五”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进度计划,支持本地区电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征地动迁工作的完成,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实施。
(六)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要高度重视电网设施保护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公安、属地政府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电网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打击破坏电网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电网安全。对违法、违规阻碍项目建设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进行必要的科普宣传教育,解除部分居民的疑虑,通过正面宣传电力建设中的好人好事,引导舆论,提高全社会大力支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电网设施安全的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为提高电网设施项目的行政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建立电网设施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由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针对电力设施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研究,及时解决。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经委、规划局、国土房屋局、城建局等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要及时向大连供电公司提供有关区域规划调整及大型项目的信息,在项目前期论证、立项等环节提前征求大连供电公司意见。
(二)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为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屋局、环保局、规划局、建委、城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公安消防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要在本部门建立电网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绩效将纳入今年市政府行政效能年建设,进行重点考核。
(三)加强变电所环评和选址预留
对于变电所所址用地,由大连供电公司向规划部门提出预选所址申请,市规划局出具变电所预选所址意见,大连供电公司根据此意见开展用地审批和变电所环评工作。市环保局要根据变电所预选所址意见和环评报告,及时做出电网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