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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工业发展六个辅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3.深化闽台服务外包领域的合作。发挥福建对台优势,加强闽台在服务外包领域的合作,主动承接台湾服务外包产业的转移,鼓励台湾大型企业在福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积极引进台湾服务外包人才和先进运作模式,促进福建服务外包产业的提升和发展。

  (负责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科技厅、外经贸厅、台办)

  4.完善服务外包发展扶持政策。调整地方外经贸经费的支出结构,逐年提高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资金比例。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加大政府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资助,解决服务外包企业人才短缺问题。

  (负责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台办)

  5.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建设。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计划,引导高校开展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培育服务外包专门人才,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培训,培育技能型服务外包人才。加强国际间服务外包人才交流和合作,加快对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提升福建服务外包人才层次。

  (负责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人事厅、教育厅)

  (五)推动商务服务业发展

  1.做大做强专业会展,服务优势产业发展和闽台合作。充分发挥我省服装、鞋帽、建材、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在东南沿海的产业基础优势,做大做强专业会展。以办好“5.18”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中国(福州)海峡经贸交易会、福建省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厦门“9.8”投洽会、台交会等综合性展会为基础,办好在厦门举办的国际石材会、食博会、体博会、礼品展,在泉州举办的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晋江国际鞋博会、晋江陶瓷博览会、南安建材贸洽会、南安官桥粮食交易会,在漳州举办的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专业性会展。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会展业的双向合作与发展,不断拓展海峡两岸品牌展,创建属于我省的中国东南沿海会展品牌。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贸促会、农业厅等部门,厦门市、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人民政府)

  2.促进会展配套服务业的发展。大力促进策划、创意、会务、布展、交通、旅游、食宿、通讯、翻译、广告等会展配套服务的发展,促进会展业的集群的形成,壮大我省会展业的总体实力。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交通厅、通信管理局、旅游局、文化厅、教育厅、工商局)

  3.发展产业集群商务服务业。继续做好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生产经营策划、产品设计、市场调查、广告创意、资质培训、专项代理、标准与计量等产业集群服务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4.支持各类专业服务业发展。支持会计、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专业服务业,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知识产权、调查咨询、战略策划等咨询管理类服务业以及证券、典当、租赁、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金融和资本服务类服务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一批鉴证类、咨询类、资产类的服务机构落户福建。积极争取增加福建省典当行年度增设指标,为经济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5.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按照《福建省“十一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福建省“十一五”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福建省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指导意见》等要求,加快省重点产业集群专业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市场交易、结算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培育发展大交易商、大批发商和分销商。以完善石狮服装城、晋江鞋都、安溪茶都等专业市场功能为重点,引进现代经营方式,促使专业市场逐步向现代市场转变。对专业市场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6.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银行合作,扩大融资租赁业务。争取商务部支持增加我省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银行合作,试点开展“统贷分租”业务,为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更新购置发展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担保业务。鼓励中小企业在盘活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利用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租金回收开辟专项保险项目。督促指导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项目评估和风险防范制度。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7.加快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城区收购站(点)进行引导和规范,取缔无照经营的收购站(点)。对城区及周边原有废品堆场、加工场进行清理。吸收社会力量,发展多元投资组建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福州市、厦门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产服务业发展战役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宣传部、财政厅、外经贸厅、交通厅、司法厅、文化厅、教育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科技厅、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通信管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旅游局、贸促会、南昌铁路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各设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从组织上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对获得政府资金等扶持的重要项目,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对重大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各级政府要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负责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三)加强行业引导。一是加强物流业引导。适时召开全省现代物流工作会议,研究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半年将“十一五”物流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着手建立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完成物流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认定;推动省交通控股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物流资源整合,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闽赣物流合作。下半年举办物流高层论坛;邀请江西货主来闽考察,推动铁海联运工作;组织物流业界代表赴香港参加物流管理培训,组织物流界代表赴台湾进行物流考察;依托省物流协会开展在职物流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协会)

  二是加强技术服务业引导。研究出台支持技术服务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上半年完成新能源、功能材料技术开发基地的建设和对社会开放的指导工作,确定一家产学研一体科研机构试点,在泉州建立技术服务示范点,引入一家香港技术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三是加强信息服务业引导。办好第四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五届福建省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自动控制产学研现场会及信息服务项目成果推介会,协助有关软件设计和信息服务业拓展市场;采取措施,在产业集群区域推广使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四是加强会展业引导。对重点会展采取政府或部门主办、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财政适当补助的方式。加强有关会展行业组织的合作,规范行业管理,加强对会展业的服务与协调。依法开展会展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会展企业的竞争力,培育若干个会展支柱企业。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协会)

  五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业引导。在福州市列入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城市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增加厦门、泉州等市列入全国试点城市。统一领导城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集散交易市场的用地、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对集散交易市场用地、回收中转站的建设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由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责任单位:福州市、厦门市人民政府,省经贸委)

  (四)创新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职能和实际,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意识,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机制,主动服务、贴近服务、科学服务,以扎实高效的服务来指导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让投资者投得下、做得大、有钱赚,促进我省生产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五)完善投入机制。要遵循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生产服务业。各级政府要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我省生产服务业发展。鼓励有关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改造等形式,改造提升原有生产服务业设施,盘活存量资产,做强做大我省生产服务业企业。支持各类实施生产服务业有关企业通过重组,形成一批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生产服务业企业集团。对生产服务业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采取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有关部门支持等各种方式解决。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同时,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是今年省经贸委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全社会的生产服务业的平台建设,在重点技改项目中,确定产业集群重点服务业项目和名单,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按季度跟踪其改造与发展进度,做好效果评估和总结。二是今年省经贸委安排2000万元技术创新专项资金、1000万元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成绩显著的试点企业,逐步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和技术创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能力。三是今年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继续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为中小企业闽港合作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建设,扶持成立一批设计中心、生产促进中心、研发中心;对赴港参加中小企业国际市场推广日的企业给予摊位费全额补助;支持参与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的生产企业赴境外培训,培训费由省经贸委补助;对被正式列入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辅导的企业,所需辅导费用省经贸委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四是省经贸委安排500万元支持闽货营销和重点会展,建立闽货营销网络。五是省经贸委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群发展相配套的重点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另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物流服务业项目。六是各设区市、省直相关部门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生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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