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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
(川教[2006]92号)


各市、州教育局:
  最近,四川省出版物市场稽查总队查获了一起巴中市春天教育后勤产业印务有限公司非法印制发行教辅读物大案,涉及巴中市两县一区的大部分中小学校。目前该案已列入省“扫黄打非”重大督办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及省教育厅近期制定下发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简称“双八条”),对严格禁止非法编辑出版、非法印刷发行、违规推荐征订中小学教辅资料,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双八条”规定,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从巴中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严禁非法编辑出版、非法印刷发行、违规推荐征订教辅资料。各地要落实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执行“双八条”的第一责任人,教育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形成定期对本地区中小学教辅资料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的工作制度。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的监督和管理。教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及新课程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研究、指导,深入课堂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教学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禁止再编印《单元能力测试》等各种教辅资料,教研员再有违规编写《单元能力测试》、《单元知识能力过关》等资料的,解聘其教研员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统一征订相关资料和收取学生费用。
  三、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双八条”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在教辅资料编、印、发等环节中有违法行为的,要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决不姑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贯彻执行“双八条”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及时了解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新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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