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首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及我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树立学生“八荣八耻”的人生观,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拟定于2006年5月至9月举办河南省首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为“展示中职学生艺术风采,促进职业教育全面发展”。
二、内容与项目分类
(一)内容。紧紧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民族情怀,展示学生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优良品质,表现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追求;围绕职业学校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突出鲜明的职业教育和校园特色,体现思想和艺术性的统一。鼓励创作各类具有特色尤其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节目、作品。
(二)项目分类。分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类项目。
1. 艺术表演类项目
(1)声乐:大合唱(合唱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独唱。
(2)器乐(包括西洋管弦乐、民乐): 合奏(不超过40人,含指挥)、小合奏(不超过8人)、独奏(含伴奏不超过5人)。
(3)舞蹈: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4)戏剧、小品(不超过6人)。
声乐、器乐、舞蹈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戏剧、小品节目不超过12分钟。
2. 艺术作品类项目
(1)绘画作品: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漫画(尺寸不超过55×80厘米)。
(2)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