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6]211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抓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根据《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根据《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现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维东
副组长:赵世伟、张沛霖、许赫、王成胜、符庆珠、崔晓群
成 员:各处室处长(主任)。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精心组织。实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抓到基层,真正抓出成效。
二、工作办公室成员责任
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党委、监察室、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协调处等组成。
机关党委:负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综合和协调。
责任人:叶伟。
监察室:查处政行风或涉软案件;对“政行风热线”和软环境举报中心转办的群众投诉的处理。
责任人:张振元、刘琦。
人事培训处: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例会记录及文件、材料的立档。
责任人:李群、赵丹。
办公室: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全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会议的协调落实。
责任人:李忠财、陈文强。
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等。
责任人:于喜良。
政策法规处: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监督;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宣传报道。
责任人:史洪林、付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