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
(川教[2006]130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意见》(川教函[2006]141号)提出,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川委发[2004]19号,以下简称省委19号文件),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在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园文化建设在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中小学校园文化是整个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育人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展现校长教育理念、学校特色的重要平台,是规范办学的重要体现,也是德育体系中亟待加强的重要方面。中小学校园文化通过校风、教风、学风、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人文和自然的校园环境等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校园文化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规范学生。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加强和完善校园文化建设,还能够将优秀的文化渗入家庭、辐射社会,为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