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6]26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近日,全国事故频发,仅11月25和26日两天,四起事故共死亡一百余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吸取事故教训,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期间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在建项目),要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冬季气温较低,在为化工设备保温、防冻或解冻操作时,要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火灾、爆炸和其他事故。
三、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规程作业,重点是建立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尤其是安全风险大的手动操作,要严格操作法或操作规程,操作者对其操作失误和设备出现异常的安全风险必须十分清楚,并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处置方法。对于要害环节作业,应建立具有校正功能的标准化作业保障机制。如:实行操作票监护确认制度。
四、高度重视停车、开车、检修、维修环节和各种险情,建立安全生产剖析制度。如果是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一定要从规律上找出问题所在,绝不能做简单的维修、处置了事,要从设计、工艺、控制、设备、安全附件等环节上分析其成因,认真剖析,要查清原因,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
五、加强对设备检测、检验和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罐区、装卸站台防静电的检测以及承压设备的定期检测、检验,同时要求对剧毒化学品要严格“五双”(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