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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2006年5-6月,试点企业成立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规范》宣贯培训;

  (三)2006年7-12月,试点企业对照《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四)2007年1月底前,试点企业完成达标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提出达标考核申请;

  (五)2007年3月底前,试点企业完成达标考核,各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并上报省安监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积极向企业宣讲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意义,提高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要组织试点企业参加《规范》的宣贯培训,帮助试点企业学习掌握《规范》的内容和工作方法,明确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试点工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总体进度安排和试点方案顺利实施。要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和企业相互交流等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组织试点工作中要突出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试点企业要在全面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筹划,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并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规范》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台帐,改进现场作业管理,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使安全标准化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抓紧确定试点企业,制定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试点企业名单和工作方案报省安监局危化处。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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