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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补充通知

  为有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语委要加强指导,帮助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创建过程,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切实做到“三纳入一渗透”,建立完善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和管理水平。要着重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完善机构,建章立制
  学校要作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和网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奖惩和有工作经费。
  2、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要分别结合国家语委《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中学校部分要求,以及《四川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计分登记表》(表五、表六)的内容,对照省示范学校标准,逐一查漏补缺,自查整改。
  3、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习
  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了解有关语言文字法规、知识和创建示范学校的目的意义,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晓率和自觉性。
  4、收集整理、规范档案资料
  要按照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标准中“学校管理”、“普及普通话”和“校内用字”三大部分的内容要求,分类收集整理有关文字、电子音像和图片等档案资料,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档。(可参考附件一:《四川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分类目录》)
  5、在突破难点上下功夫
  普通话要成为高完中和大中专院校教师的教学语、要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教师板书、批改作业用字,学生识读书写规范汉字和其它校园用字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难点,要下功夫早抓、狠抓,并坚持不懈,才能见到实效。
  三、规范程序, 加强管理
  各地各院校创建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程序如下:
  1、 学校自查
  学校对照省级示范学校标准,自查整改,总结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写出申报总结报告和填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二、三《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分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语委。做好迎接本地和省评估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总结材料要全面汇报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并注意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提炼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反映工作特色。
  2、主管教育局、语委评估考核
  由主管教育局、语委对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组织评审考核,写出评审意见、整改要求、填写评分表,初步认定符合省级标准的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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