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船厂安全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苏安监〔2006〕93号)
各市安监局:
为提高我省现有船厂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造(修)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我局制定了《船厂安全专项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船厂安全专项督查方案》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
船厂安全专项督查方案
一、专项督查工作目的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船厂安全专项督查,对全省现有造(修)船厂安全管理状况调查摸底,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地位,全面提升造(修)船厂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有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逐步建立造(修)船厂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督查工作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企业负责人及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工作场所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