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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安办〔2006〕38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06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下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通过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体系,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加强监管,为全省安全生产基本平稳提供了基础保障。全省1433个乡镇(街道)实现达标,达标率96.11%,配备乡镇(街道)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676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巩固近几年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成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础环节,是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近期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论述,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和探索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保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平稳有序。要落实《江苏省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关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要求,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责任分解落实,并与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做到达标活动有实施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落实,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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