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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关于高中(职高)学校优先招收初中优秀运动员的通知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高中(职高)学校优先招收初中优秀运动员的通知
(抚教发[2006]23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市招办:
  优秀运动员优先升入高中,在我市已试行10余年。2002年和2004年为适应新的形式,调整了招收优秀运动员的项目和名额,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不适应当前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需要。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辽宁省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高中(职高)学校优势,招收优秀运动员,办出特色,尤其是充分发挥国家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的示范作用,提高我市初中、小学业余训练工作水平,为国家、省、市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决定,从今年起进一步调整我市高中和职专(职高)优先招收初中优秀运动员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和名额
  1、高中和职专(职高)在每年招生中可根据本学校特点,招收田径,篮、排、足球或其它项目的优秀运动员。
  2、国家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可按本校招生总数(含择校)的2%,其它高中和职专(职高)可按本校招收总数(含择校)的1.5%招收优秀运动员。招收项目、人数由学校确定。
  二、优秀运动员的资格条件
  1、运动员须在省、市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即:单项省前八名、市前三名,团体项目省前六名、市前三名;或有相应实际能力成绩的优秀运动员。
  2、运动员操行评定良等以上,能够努力学习文化课。
  三、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确认和审批
  1、由招收学校提出招收优秀运动员项目、人数名单,填写优先招收优秀运动员审批表(附后),并将审批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处。
  2、由市教育局体卫处审核优秀运动员有关材料,组织必要的测试确认,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优秀运动员须经测试,由学校、体卫处、专家组按实际成绩能力共同确认,最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3、三县招生优秀运动员由县教育局审批。
  四、录取
  1、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和重点高中招收优秀运动员,由市(县)招办按下列原则录取:
  ①通过市(县)教育局审批的优秀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可按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分公、择二个档)下降200分,按录取批次分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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