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和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严重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川教函[2006]238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和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严重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执行。
一、河南、甘肃两所中学违规收费是两起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公办高中招生收费政策的事件,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各地一定要从河南、甘肃两所中学违规收费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目前,正值中小学招生阶段,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规范管理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收费,从严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对无视和违反国家和省上招生政策和收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对公办普通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务于7月8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自查自纠内容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和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严重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文件的第4页最后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