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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抚教办发[2006]39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今年5月8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持汽油闯入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纵火,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陕西省少工委与陕西天亩公司联合开展“天亩蓖麻爱心助学活动”,让小学生利用校园、自家房前屋后及其它闲散土地种植蓖麻,因忽视宣传蓖麻籽的毒性,致使泾阳县131名小学生误食蓖麻籽中毒。这两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加强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过程的学生安全工作,严防再次发生惨痛的校园安全事件。为确保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此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各校要针对当前校园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特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和提供有关线索,防患于未然。
  四、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学校、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五、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要按照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要求,以育人为根本宗旨,坚决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为主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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