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是课程施行的重要开端。学生选课是新课程选修课开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学生学习和进行人生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尊重并保证对选修课程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通过选课指导,使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课程基本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基本安排、学分构成及毕业学分标准,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基础学科和前沿学科之间的关系,了解选修Ⅰ和选修Ⅱ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社会就业方向上的作用与特点,从中让学生学会规划自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激发学生的发展愿望和潜能。
1、建立学校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制定并明确选课指导工作的程序,成立选课指导责任机构、确定责任人,安排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
2、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教师具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在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专业教师应向学生提供更多的指导,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3、学校要编写《选课指导手册》。内容要包括以下方面:《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和《抚顺市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介绍;学校三年课程方案及教师情况、课程特点、各科目模块的学分、内容简介、毕业和升学要求;选课指导工作程序,选课登记方法,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等。
在辽宁省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之前,学生在修习所有必修学科的基础上,还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选修语文、数学、外语和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的有关科目,同时,在这两个科目之外的领域也应选择修习有关科目。准备向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应在修习语文、外语、数学选修I课程基础上,以修习艺术、体育选修I课程为主,但在其他领域也应选择修习有关科目。
(六)课程管理
1、班级管理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规定,必须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新体制。高一年级以必修课为主,高二、高三年级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进行。必修课一般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既可按照同选科组织行政班集中教学,也可安排不同选科组织教学班,采取走班上课的形式。选修课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教学班级的班额控制,-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班额一般不要超过56人。有条件的学校,班级人数尽量能够少一些,尽可能满足学生选择的需求。
2、行政管理
学校要根据实行学分制管理、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新情况,改革一切与高中新课程改革不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重点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课程改革推进的原则对教师进行统筹安排,做好各年级课表编制与实施工作。要建立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制度及教师校本教研制度。
四、课程实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