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和培训机构,超范围办学和组织在职教师对中小学生有偿补课的。
(四)其他未按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针对中小学生开设的各类补课班、辅导班、强化班等。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办法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与市政府纠风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违规补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生、周继祥、尹东新
副组长:张立民、吴焕亮、张树和、白雪松、吕长珂、郑慧明、战峰
成员:刘钢、李士臣、葛清原、陈刚、施涛、朱剑英、项洪柱、尉春艳、王枫、赵春杰、丁绍华、陶树生、高丰业、赵东河、肖丽、郭晓龙、王玉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纠风办,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郑慧明、战峰
(二)具体实施办法
1、宣传教育
2007年1月24日,召开“抚顺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违规补课工作会议”。会后,各县区要立即研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逐级传达到所属中小学校的每一名教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组织全校教工大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同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廉洁从教、树高尚师德”的主题教育,要选树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廉洁从教的教师典型。
2、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专项检查阶段。从2007年1月25日起至2月28日,各县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所辖区域进行梳理式检查,局直属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对本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教育局将组成8个专项督察小组对县区、局直属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第二阶段,巩固成果阶段。从2007年3月1日起至暑假前,重点是巩固专项检查阶段取得的成果,保持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和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从2007年暑假开始至年末,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死角,制定解决措施,部署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