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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漯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漯市[2007]1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7]98号)和《关于印发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7]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中心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朝宇
  副组长:李保国
  成 员:王金祥 李新建 明建峰 安忠敏 樊建盈 李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工作的安排布置、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信息通报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市场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重点市场、重点地域和薄弱环节的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点市场和重点地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范围和重点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为:电子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市场明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治理情况;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各管理处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5日至6月28日,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单位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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