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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教函[2006]385号)


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绵阳、攀枝花、乐山、雅安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中学:
  教育部办公厅下达了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民教厅[2006]6号),现转发你们。各州(市)、校要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及《四川省五委厅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06]18号)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民厅[2006]6号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党和国家为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一部署,协调一致。要把相关政策、信息及时传递到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把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二、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全国计划招生3700人,其中硕士生3000人,博士生700人。博士生培养计划不下达到省(区、市),由教育部下达给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全国统一协调招生。硕士生计划下达到各省(区、市),我省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59人,分别将培养任务定向落实到了北京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详见教育部教民厅[2006]6号通知附件1),考生可在有培养计划的高校(科研院所)填报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须先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确认,考生依照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和五部委有关文件规定,如实填写“报考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应届考生资格确认须出具就读高校院(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职考生资格确认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待业生的资格确认须出具档案所在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资格确认,还须同时出具学位证。单位和学校开具的证明要注明党团员身份。
  考生获得资格确认后,持《登记表》到省招办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校验码,并按要求上网报名和现场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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