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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富民目标及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增加经营性收入:大力促进郊县民营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贴范围,加大创业投资扶持力度;发展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草食畜禽、特种水产和旅游农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大力实施农业三项更新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15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万亩;大力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织实施力度,鼓励发展“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农户”等经营模式,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20个,累计辐射带动种养农户20万户以上;集中资金培育一批特色龙头企业,力争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40家,新增带动农户2万户以上,带动农户总量达到42万户以上;制定农业大户帮扶政策,对3000个种养面积50亩或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的大户,在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良种推广补贴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组织做好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粮食工作,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加强优质粮基地建设和订单经营;落实粮食直补和水稻、小麦综合补贴,加大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范围;扶持和发展旅游农业,完善农业旅游体系建设,举办农业特色节庆活动,创建旅游示范点和专业村,全年农业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2亿元以上。

  3、增加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土地流转中介组织,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制度和收益递增机制,开展“留地安置”和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加快在全市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实行集体经济股份量化改革,新增20个村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总量达到120个,力争新增5万以上参与改革的村民,人均分红增加200元;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围绕22个工业集中区和10个配套建设区,进一步整合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乡镇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加快新产品开发、工艺攻关、设备改造,全年新增标准厂房租金收入8000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收入:继续全面落实《关于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意见》,加大低收入纯农户扶持力度,大力组织实施15项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能够通过项目带动增收的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和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结合的筹资机制,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待抚恤标准以及五保户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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