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保障目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0万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万人(其中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2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新增1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0万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足额发放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
6、职工维权目标:百人以上生产正常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普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0人至100人生产正常的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率达85%;其他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率达75%。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规范化建制面达90%;非公企业建制面达75%,其中100人以上企业建制面达90%。
7、住房保障目标:力争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0万平方米,竣工交付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15000套,建成中低价商品房35万平方米,完成危房改造20万平方米,全市享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家庭总数达到0.9万户,廉租房储备达到200套,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1.5平方米。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行“有一改一”,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提高1.5平方米。
三、重点工作
今年,实施富民工程要重点突出农民增收工作,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效增长。
1、增加工资性收入: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帮扶措施,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制度;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实施“十万农民创业”工程,建立农民创业投资扶持资金,建立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制度;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实施“百万农民就业”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鼓励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试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个人账户制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从750元提高到825元以上,增幅在10%左右;继续实施促进企业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的税收政策,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进一步提高个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