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30日前)。
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认真按照珠海市200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定目标、定任务,层层分解量化,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准备工作。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30日至11月30日)。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开展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一)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政府要牵头交警、消防、交通、建设、教育等部门,集中组织大规模的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街道办(镇)、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场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形象生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团体的自身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特别是要组织好参加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安康杯”等竞赛活动,充分运用媒体强大的舆论攻势,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向深入。
2.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卡”制度试行工作,重点抓好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建筑等行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按照《珠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实现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3.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本辖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宣传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各种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安全咨询活动和基层服务活动,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深入人心,让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并通过召开安全社区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引导,全力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