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抚政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的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工作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气象工作为全市城乡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一流气象服务的能力。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通过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气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候系统综合监测能力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到2010年,地面自动气象站总数由现在的17个增至50个以上,达到每个乡镇有一个两要素(气温、降水)自动气象站,全市站点密度达到20公里。重要防汛地段、主要旅游景点、沉陷区以及市区设立8~10个多要素(气温、降水、风向和风速)自动气象站。实现全市气象信息的自动采集、自动传输,不断提高气象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气候系统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全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市气象观测站的搬迁工作。支持清原、新宾两县气象局基础设施的改造,适时筹建抚顺县气象局(气象观测站),使县级气象部门的办公、生活条件有较大的改善,综合实力得到增强,提高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到2010年全部达到“一流台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