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二级以上运输繁忙公路路线的除雪防滑和路政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及时清除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易塌易滑地段和危险桥涵隧道要派专人负责踏察,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准备好除雪机具和防滑材料,出现雪情,要迅速组织清除冰雪,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督促驾乘人员在公铁平交道口严格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定,对易出事故无人看守的公铁平交道口,由运管机构组织运输企业安排人员看守,确保客运车辆通行安全。要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要做好客车的维修保养,配备防滑链、沙袋、铁锹等防滑器具。要杜绝疲劳驾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严禁超员、超速、客货混载行驶。
(五)要做好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各客运站要对站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明火。一、二级客运站要坚决取缔站外发车,实行封闭管理。对进站车辆实行进站发车日登记制度,逐班次进行检查登记。客运站已安装安全检测仪的,必须投入使用。要选派具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车辆检查登记和做好车辆的“三品”查堵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寒工作。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对违者按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客运站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各地交通部门可与公安、旅游、城建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在征费稽查站、公路收费站、城市出入口(公路零公里以内)对过往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加强动态监管,重点打击超员、超速、客货混载、无证经营、私加(改)座椅、无从业资格证上岗及宰客、倒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对超员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卸客疏运,相关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七)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布全省统一监督举报电话96698。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服务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及运输企业要制定具体领导和人员负责春运宣传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全面报道春运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扰乱市场和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并严肃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