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六个理念”:一要树立责任理念。安全是交通行业管理永恒的主题,要以安全生产为己任,不抓安全或抓不好安全,就是没有全面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甚至是失职渎职。二要树立与时俱进理念。充分认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交通形势的不断发展,去不断研究探索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创新。三要树立依法监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思想,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轨道,逐步实现“依法治安”。四要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都立足在预防上,变被动抓为主动抓,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五要树立综合治理的理念。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间的配合、协作,更要做到综合治理,既治标又治本,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六要树立持久攻坚理念。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长远思想,坚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一以贯之。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领导要把安全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愿抓、真抓、敢抓、会抓、常抓。管理行为要着力实现“五个转变”、提高“五种能力”。一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变,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二是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提高事故的防控能力;三是从经验型被动管理向预防性全过程管理转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标本监治、重在治本转变,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五是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提高规范化管理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责任体系。要继续着重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行政首长负责;其他副职领导要继续推行“一岗三责”制,将安全生产责任与行政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改变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行政职责与安全生产职责脱节分离的“两层皮”现象和部门职责不清、安全工作互相推诿、管理难以到位的状况。三是落实行业依法监管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务必认真履行《
安全生产法》和《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部门依法监管”职责,规范管理,依法监管。四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同时结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和推行汽车乘务员、船舶船长安全责任制,明确他们是车辆、船舶的安全责任人。逐步建立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