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32.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督导周报制度,充分发挥周报的监督功能,对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推动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33.健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旅游投诉快速受理机制,及时受理、调解和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34.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大型活动安全专员和安保专员制度,落实《洛阳市假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洛阳市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防范旅游安全事故,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35.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提高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加强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合作,联合办班培训外语导游,加强对急需语种导游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培训部
完成时限:2007年9月
36.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洛阳旅游培训基地,加强与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大学合作,为全市培养高素质旅游人才,重点抓好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强对旅游营销、电子商务、旅游会展、节事活动等急需人才的培养和吸纳使用。加快培养一支懂市场、懂营销、懂运作的复合型旅游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旅游局、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大学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37.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推动旅行社与聘用的导游员订立合法劳动合同,明确薪酬,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导游员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8月
五、着力办好重大节会活动
38.全力办好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积极探索市场化、公司化节会运作模式,增加有影响力的节会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项目,强化节会经济和旅游经济理念,吸引更多自费游客,力求更高的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市花会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07年5月
39.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牡丹科研水平,努力扩大精品观赏牡丹种植面积,尽快形成规模,同时积极开发适宜旅游消费的商业化牡丹品种。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牡丹办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40.花会期间,在市区、各县区主要街道、广场、繁华商业区,各景区(点)入口摆放一定数量的牡丹花盆栽,营造满城牡丹的浓厚花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花会办、各县(市、区)政府、各景区(点)
完成时限:2007年4月
41.多策并举,努力扩大接待容量,提高弹性接待能力,力求高水平满足中外游客在住宿、交通和餐饮等方面旅游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07年9月
42.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中博会“牡丹之都洛阳行”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单位:市花会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接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