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8月
11.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扶持开发、包装具有豫西民居特色的豫西窑洞,满足入境游客需求。
责任单位:孟津县、新安县政府,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12.新增A级旅游景区5家,其中龙门石窟风景区争创5A级旅游景区,龙潭峡、神灵寨、神州牡丹园争创4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龙门石窟管理局,新安县、洛宁县、洛龙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二、着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3.采取政府与旅游企业相结合的方式,政府重点搞好城市形象宣传,企业重点搞好产品宣传和市场开发,形成政府和企业互动的局面。
责任单位:市外宣办、市旅游局、市宗教局、龙门石窟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
14. 旅游宣传要纳入全市对外宣传计划,遇有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要考虑与旅游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外宣办、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局、龙门石窟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7年4月
15.尽快出台《关于对旅游宣传营销实行以奖代补的决定》,激励旅游企业有针对性宣传促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07年3月
16. 以中央电视台、中国旅游报、中国通用旅游网、金旅雅途等主流媒介和国内主要客源地大众媒体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山水洛阳”主题形象。
责任单位:市外宣办、市旅游局、龙门石窟管理局
完成时限:2007年5月
17. 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广播电视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开办旅游专版或专栏,宣传洛阳旅游发展成就,展示洛阳旅游形象,并在对外交流、合作中相互置换宣传,提升洛阳旅游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外宣办、市广电局、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视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18.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宣传、提升适合旅游消费的《河洛风》、《武皇宫廷乐舞》等精品舞剧,筹备排练历史剧《洛神赋》。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19.以2007河南省中原文化港澳行为平台,举办高规格的香港旅游推介会,推出洛阳-香港旅游年活动,出台优惠政策,开发港澳台和东南亚客源市场。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1月
20.要利用国家举办俄罗斯“中国年”、中韩交流年、中印旅游友好年等系列活动,国家旅游局开办驻印度旅游办事处等契机,结合白马寺印度风格佛店的建成、开光,加大对印度的宣传促销和客源市场开发。
责任单位:市宗教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
21.积极参与国家旅游局组团的伦敦、柏林、莫斯科国际旅游展销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发欧洲和俄罗斯市场。加强与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向境外主要客源地投放洛阳旅游宣传品;加强与国内、省内主要国际旅行社的合作,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我市入境旅游持续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龙门石窟管理局、市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