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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洛政办〔2007〕31号 2007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洛阳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工作,根据《洛阳市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市政府决定对西工区政府等4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单位、孟津县政府等6个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市公安局洛龙分局等7个先进公安分局、偃师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等22个先进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等29个消防重点管理先进单位、樊庆等6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市消防战线的同志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洛阳、创建平安洛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
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单位(4个)

  西工区政府    老城区政府

  偃师市政府    嵩县政府

  二、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先进单位(6个)

  孟津县政府    新安县政府    洛宁县政府

  汝阳县政府    宜阳县政府    栾川县政府

  三、先进公安(分)局、派出所(29个)

  (一)先进公安分局(7个)

  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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