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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由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赡养人承担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基层组织督促落实,政府给予支持鼓励的家庭养老保障体系,使多数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主要问题在家庭中得到解决。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构建多种形式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予以公开揭露;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积极扶持退休人员公寓建设,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建立满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
  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十一)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全面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到2008年全省基本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性障碍,形成工作持续发展、持续创新、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确保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效。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工作思路上,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在工作方法上,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
  (十二)营造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氛围。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方针,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结合“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消除干部、群众对生育政策的误解。规范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在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利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移风易俗人口文化活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安排专门版面、播放时段,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公益性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三)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应用系统以及省、市、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开发和运行人口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综合应用系统,完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监测和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和乡(镇)计生办“文明窗口建设”活动,提升基层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公共卫生体系规划统筹发展。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50个乡(镇)计生中心服务所、提升改造29个二级以下县级计生服务站,形成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社区)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以公益型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计生服务站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发挥我省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方面的优势,建立开放式的省级猕猴动物实验技术服务平台和国家级水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建立以计划免费发放为主、社会营销为辅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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