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集中力量做好社区卫生工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街道办事处要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城市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包括:按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区(县级市)和地级以上市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积极为社区培养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加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在全省建立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体系,探索培训机制,形成培训教育网络,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发证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医学院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习的制度;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社区卫生的特点研究制定社区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办法。